按照《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》(校发〔2020〕249号)的有关要求,88805·pccn新蒲京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按照《关于开展2023-2024学年吉林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和《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吉林大学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补充通知》要求制定本院国家奖学金(补充名额)评审规则及工作流程。2024年10月31日上午8:30,于88805·pccn新蒲京大楼206会议室开展国家奖学金(补充名额)答辩评审会,最终评选出初审合格的25名学生,名单公示见附件。如有异议请与88805·pccn新蒲京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。
公示时间:2024年10月31日-11月7日
联系电话:0431-85095805
88805·pccn新蒲京学生工作办公室
2024年10月31日